党员干部办婚丧事宜须提前7天报告

城事生活 湛江新闻网 陈昌波 林景 浏览

小编:自去年10月1日起,雷州市将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列为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实行事前报告制度。今年8月,该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乌石镇陈宅村党支部书记陈秋生违规宴请问题并通报全市。截至目前,该市共核查违规宴请线索9条,

  自去年10月1日起,雷州市将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列为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实行事前报告制度。今年8月,该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乌石镇陈宅村党支部书记陈秋生违规宴请问题并通报全市。截至目前,该市共核查违规宴请线索9条,立案1人,责成整改8人。 据介绍,该市要求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目的在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狠刹宴请敛财歪风。

  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在事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举办事由,举办时间、地点,举办规模,邀请范围等,经批准后,方可举办。此间,一律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一律不准邀请下属和服务对象,一律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一律不准重复操办同一事宜。因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立功受奖等事宜,一律不准个人举办庆贺活动。

  该市明确规定“事前报告”: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市纪委(党廉室)报告;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向本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报告;尚未设立纪委、纪检组的本单位,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党员干部应在事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部门报告办理情况。

  而对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样列入考核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查处违规行为。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酒店检查党员干部宴请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强化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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